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罕台镇天然气供气工程加气站 罕台CNG加气母站(二期工程)设立安全评价
来源: | 作者:administrator | 发布时间: 2023-01-04 | 71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广东万思邦公司安评项目公示表格

项目

内容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罕台镇天然气供气工程加气站

罕台CNG加气母站(二期工程)设立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本项目立项时单位名称为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变为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罕台镇天然气供气工程加气站,与其东侧2#加气站共用一个营业执照。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罕台镇天然气供气工程加气站设有2#加气站和加气母站,2个站共用1个站房,2#加气站位于站房东侧,母站位于站房西侧,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罕台镇天然气供气工程加气站(母站)设2台加气柱,可停放CNG气瓶拖车2辆,设置有2台橇装压缩机,并预留1台橇装压缩机位置;1套脱水装置,母站于2018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设计规模为压缩天然气日处理10.0×104   Nm3;一期工程已建成日处理量5.0×104   Nm3,二期工程在预留橇装压缩机位置增设一台压缩机,配套增加一台变压器和控制柜。与一期工程压缩机并联运行,与一期工程可形成规模为压缩天然气日处理10.0×104   Nm3。本项目的站房、控制室、采暖、给排水均依托原有的,在原有控制室新增一台控制柜,在站内原有变压器的西侧新增一台变压器,消防设施依托原有的基础上在新增压缩机附件增加3具灭火器。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安监总局令[2015]第79号最新修订)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继续从事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销售,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东万思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设立安全评价,对建设过程中或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进行技术性指导。

评价范围

本次安全评价仅对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罕台CNG加气母站二期工程新增CNG撬装式压缩机组、变压器、CNG撬装式压缩机组控制柜及其配套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进行评价。

凡涉及到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卫生、抗震、运输、界区外的管道及其配套设施等问题则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其界区外天然气运输环节、生活设施及场所等方面内容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方伟

项目组成员:焦伟、赵西波、孙金明、王海霞

报告编制人:方伟、焦伟

报告审核人:王江川

过程控制负责人:朱春华

技术负责人:管治清

现场勘查资料

时间:2022年8月25日

主要任务:查看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平面布置、周边情况、公用辅助设施、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及相关的安全台账资料等。

报告完成时间

2022年11月